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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环的问题

2023-11-17 1:33:36发布14次查看ip:发布人:
我是农村户口,现育有一子,完全不符合生第二胎的条件,我没上环,每季度村里都组织妇检,查孕,我都有参加,并且有盖章,证明无孕。现在单位要求我上环,如果不上环必须递交医院证明,证明有病不能上环。这合理吗?上环有后遗症,我害怕,我不想上环。我该怎么做?
网友你好,上环不抑制排卵,不影响女性内分泌系统,避免了一般药物避孕的不良反应。临床实践证明,宫内节育器是一种安全、有效、经济、简便,可复性强的避孕措施,其具有避孕时间长、避孕成功率高、手术简单无创伤性、对性生活无任何影响、减少非意愿妊娠采取补救措施给妇女身体带来的重大损害等优点,因此在我国众多已婚夫妇中,它是作为首选的避孕工具。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 “首选”是首先选择的意思,首选的标准不是单纯以育龄群众的个人意愿为转移,而是需要综合考虑避孕方法的优缺点及国家政策因素,客观地进行选择,因此首选的避孕方法具有指导性、优先性及相对排他性。
若经医务人员诊断,确有不宜上环的情况,可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选择其他适当的避孕节育措施。
感谢你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14-02-26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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