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幸福里签订合同的交房时间有很多,“2016.9.30”、“2017.6.30”,现已6月初,而幸福里实际建设情况未全部完工,未进行验收,请幸福里负责任的回答具体交房时间,给业主负责的交代
2、根据合同延期交房需支付业主违约金,而幸福里至今也未对业主进行过合理解释,具体的违约金支付方式等
您好,您反映“幸福里”项目逾期交房及赔偿问题的诉求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4年联合重新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合同,根据规定“幸福里”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启用2014年的新版本格式合同,新旧两版格式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有所变更,相应的交房时间也作调整,具体交房时间您可查阅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各项扫尾工程,我局已责成开发企业尽快施工,尽快验收并办理交房,我们将进一步跟踪督查。关于逾期违约金支付问题,目前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逾期时间多长尚无法计算,待竣工验收接到交房通知的时间截点计算逾期时间,然后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的赔偿规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7-6-6 09:10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