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陂西湖园小区H栋的住户,1.楼下车库租给外面人做餐厅或者其他用途,这样是否符合规定,2.餐厅烧煤炭,排放了很多有害气体导致我们楼上业主不敢开窗户,影响了正常的生活,3.车库存放了很多煤气罐,这样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处理
张先生:
现将你反映的“楼下餐厅烧煤炭排放很多有害气体”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1.经查,西湖园小区H栋楼下共有16家储物间改店面,其中3家餐饮店(坎市牛肉饭店、168餐馆、俞师傅便捷快餐)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关于楼下车库改餐厅或者其他用途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权限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功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建议向工商、卫生部门反映。
3.关于餐厅烧煤炭,排放了很多有害气体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权限范围,建议向环保部门反映。
4.关于车库存放了很多煤气罐,存在很多安全隐患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权限范围,建议向市住建局、市技术监督局反映。
福建省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7月21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7-21 11:37回复)
关于西陂西湖园小区住户反映车库
存在消防隐患的处理答复意见
市信访局:
2014年7月10日,接贵单位转交我支队办理西陂西湖园小区住户反映车库存在消防隐患的(12345政务信息平台编号LY14070900025)的诉求件,经现场核查,反馈如下: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1、楼下车库租给外面人做餐厅或者其他用途,这样是否符合规定;
2、餐厅烧煤炭,排放了很多有害气体导致我们楼上业主不敢开窗户,影响了正常的生活;
3、车库存放了很多煤气罐,这样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与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新罗区大队监督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H栋为地上16层的住宅,属二类高层住宅楼。信访人举报存在问题的部位应为地上1层,原使用功能为杂物间,现出租改为餐馆及其他用途。其中,俞师傅餐馆存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现象(1瓶)。
1、诉求中关于“楼下车库租给外面人做餐厅或者其他用途,这样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该问题应由城乡规划部门处理,不属于我大队管辖范畴;
2、诉求中关于“餐厅烧煤炭,排放了很多有害气体导致我们楼上业主不敢开窗户,影响了正常的生活”的问题,该问题应由环境保护部门处理,不属于我大队管辖范畴;
3、诉求中关于“车库存放了很多煤气罐,这样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的问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4.1.9规定,“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信访人反应存在问题的H栋属二类高层住宅楼,位于该建筑1层的俞师傅餐馆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未采用管道供气,违反了国家规范的相关要求,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新罗区大队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处理意见和告知情况
经核实,该诉求件中诉求1、诉求2 所举报的问题不属于我大队管辖范围,已将诉求1的核查情况函告区城乡规划局,诉求2的核查情况函告区环境保护局。
对于诉求3 所举报的问题,已责令俞师傅餐馆限期整改。
已于2014年7月23日将处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信访人张先生(诉求者手机:13450565335)。
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4年7月23日(龙岩市消防支队于 2014-7-23 16:09回复)
附件:16-09-02-关于西陂西湖园小区住户放映车库存在消防隐患的处理答复意见.doc张先生您好:
2014年7月23日,收到您反映的“楼下餐厅烧煤炭排放很多有害气体”信访事项后,我局立即批示新罗区辖区西陂工商所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西湖园小区H栋楼下共有3家餐饮店,其余10余家店铺均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问题1.住宅小区楼下车库改变用途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根据《龙岩市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龙政办〔2014〕124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在“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方面明确指出:“市场主体应对其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工商登记机关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权属、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涉及相关部门许可审批的,须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因此,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上述《方案》,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向我局提交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有关文件材料,即可办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对于改变车库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建议向城乡规划部门反映。
针对无照经营者行为,新罗区工商局均已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其中无须经前置性行政许可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别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到新罗区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对其余个别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经营户,新罗区工商局已依法将有关情况抄告市住建、安监等部门。
问题2.“餐厅烧煤炭排放很多有害气体”等问题,由于西湖园小区H栋楼下共有3家餐饮店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截至目前,尚未到我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其行为涉嫌无照经营。根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第六条“(二)依法须经前置性行政许可方可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前置性行政许可证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前置性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处理;已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证件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为主负责查处,前置性行政许可的主管部门予以配合”,我局已依法将有关情况抄告当地卫生部门。建议向卫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反映。
问题3.“车库存放很多煤气罐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权限范围,建议向市住建局、公安消防部门反映。
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8月1日
(龙岩市工商局于 2014-8-1 17:50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