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一打工男为还债,绑架老板的孩子,判刑10年
2023-11-10 9:01:40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年轻小伙欠了3万多元的外债,为了还债,竟然铤而走险,绑架前老板的儿子勒索。7月28日上午,南湖法院审结了这起绑架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今年30岁的李某是重庆人,几年前在余新某制衣厂打工,辞职后买了辆五菱面包车送快递,老婆开了一家服装店,这些投资不仅花光了李某的积蓄,还欠了亲戚朋友3万多元,信用卡也透支了不少钱。过年前,催款的电话一拨接一拨打来,使他成为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为了平息催款电话的“狂轰滥炸”,李某想到自己以前打工的制衣厂老板陈某。经过几天的蹲点观察,李某发现陈某10岁的儿子文文每天都会独自出来玩。经过一番犹豫和内心挣扎后,李某将文文作为自己的作案目标。
2015年2月16日上午10时多,李某开车到陈某家门口,到了下午1时,文文从家里独自走出来,李某便开车跟上去,谎称有东西让文文带给他爸爸,将玩耍的文文哄骗到车上,随后便开车迅速逃离现场。但不论他如何逼问文文家人的电话号码,文文一直不肯说出来。李某便抢过文文的手机,用事先买好的电棍电了一下文文的膝盖,吓得孩子说出了开机密码。之后,他使用文文的手机,通过短信和电话的方式向文文的奶奶和爸爸索要赎金50万元。
此后,李某便关了机。到了3时左右,李某开机询问赎金准备好没有,但是被告知银行在排队,还需要点时间。4时左右,李某被公安机关控制住,文文也被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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