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岩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执行2013年3月省教育厅下发的经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原则同意的《关于妥善解决辞退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认真抓好落实。补偿标准、执行时间和对象均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县实际自行决定。
2.2015年1月14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原民办、公办、代课教师信访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5〕11号),明确指出,县级人民政府是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落实,克服畏难情绪,做好政策解释、信访等相关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县将参照兄弟县市执行情况研究指定处理方案
是不是要等其他县都研究好了,才出处理方案。工作都是这样开展的吗,效仿别人吗。
你们民办、代课教师由于历史原因、时间跨度大,涉及面较广,人员类别比较复杂、省市没有统一的相关文件出台,县与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同时确需参照全市各县(市区)的办法。(武平县教育局于 2015-4-16 14:45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