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位货车驾驶员,与2015年7月中旬开始帮一个叫吴洪明的在福寿高速寿宁段的西浦隧道和镇家岭隧道的洞门墙工程拉沙,只是收了第一车的沙款,后面的都没有收一共欠了69650元,写欠条的是69170元,工程还没有结束,吴洪明就消失了,后来工程款结算完了也不还沙款。找了有关单位(福寿高速寿宁代表处、寿宁劳动局、西溪镇政府、寿宁效能办、福寿高速A5标段。)都说不可以受理。
非我部门受理范围,建议到业主单位福寿高速代表处处理(寿宁县福寿高速公路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于 2015-12-24 11:03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