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新罗区教育局对诉求件编号LY14050500009的回复。
新罗区教育局回复内容:您好!新罗区是我市中心城区,是龙岩经济和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不断涌入,给中心城区中小学招生带来巨大困难和压力。借鉴周边一些城市学校招生条件:“在生源暴满的情况下,学校对居住房产面积做了限制,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周边购买50平方米以下单身公寓商品房,不太适合家庭居住,家长主要买来是给孩子上学,如果就此能获取学位,无疑是一种‘变相择校’,应予限制。”因此,为减少投机性择校,2013年对龙岩初中、实验小学需要“两证”才能录取的学校,对其房产证上房产面积作出需大于50平方米的规定,同时制定了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中,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招生。谢谢!
其次,针对上诉内容,本人提出以下疑问。
一、关于“借鉴周边一些城市学校招生条件”一说,请问,新罗区教育局借鉴周边哪些城市,能否例出,以示证听?据我了解,目前全国仅限新罗区一家。
二、关于“中心城区优质学校周边购买50平方米以下单身公寓商品房,不太适合家庭居住”,面积小归小,但是否不太适合家庭居住是私人感觉,犹如鞋子是否适合,只有脚知道。教育局如何能据此推测感觉到住房主人是否适合与否?
三、就所谓的投机性择校,不否认存在。如同教育局所述,为了孩子读书,几人合伙购房也不是个案,北京等大城市的择校性比我们的小山城更强更大吧,然而从未有哪个城市作出平方数限制。
四、政策关乎百姓众生,其既要合法,也须合理。既讲究延续性也讲究过渡性。刑法都讲过往不究,之前不认为是犯罪的,在新法里也不认为是犯罪。在2013年前,你教育局难道就不知道存在所谓投性择校的现象,不知道所谓的“变相择校”的存在。在你你政策出台之后,有人(就算我在内)再购买,那也怪不了你们教育局,但你们明知有此现象存在,而简单地出台规定对此前行为进行否认并追究,如何能以服众。
五、你站在高高的地方说是为了杜绝“变相择校”而规定不能购买50平米以下的房子,不论你们的真心实意在哪里,你们也回复了2013年中小学招生的数字,很准确。但我也了解了,你们公布的这些数字,这只是2013年在校一年级、七年级的学生数,你们没有公布一个最让人关注的数字,即,在公布的几所学校已招生的学生数里,属于真正划片内的学生数是多少,你们敢公布吗!若不敢公布,别说得那么好听,说是为了杜绝什么什么的,说到底,就是为了你们教育的寻租空间!
您好,根据《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十三)诉求件多次重复提交的,12345不予受理,感谢您对龙岩市“12345”的关注和支持。(新罗区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4-5-20 15:46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