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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葩!海宁一男子状告2岁女儿,要其赔偿2万...

2023-11-4 20:35:38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事情是酱紫的:
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
也是这样一个微风沉醉的夜晚,
时年33岁的阿军认识比他小7岁的女子小红。
2014年,他们确定恋爱关系
时年4月份,小红怀孕了,小红告诉阿军:
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阿军的。
但阿军当时深爱着小红,考虑到小红的个人名誉,
他还是选择和小红在一起!
2014年5月,他们登记结婚。
同年12月,小红在上海的一家医院生下女儿晶晶。
皆大欢喜大结局啊......
还是Too young too simple!
阿军和小红原本打算好好生活,
但在相处的过程中,他们的分歧越来越大,
加之小红母女一直在上海,阿军却在海宁。
两地分居让他们之间的联系逐渐变少。
去年4月,两人选择协议离婚,晶晶由小红抚养。
离婚不久,阿军和小红都重新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阿军向现任爱人介绍了他和小红及晶晶之间的故事,
他说现任爱人要他证实他的说法是否属实…
去年10月
阿军、小红带着孩子前往司法鉴定所对阿军和晶晶间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
DNA分析结果显示,阿军不是晶晶的生物学父亲。
去年12月,他将2岁女儿告上法庭!
要求被告承担亲子鉴定费1300元,并赔偿原告损失2万元。
小红表示:“阿军当时是自愿和我结婚的,现在提出要精神损失是没有道理的,我在医院生晶晶时,阿军没有来;此后,他也就前前后后看过晶晶两次,一次是晶晶出生后一个多月,一次则是做亲子鉴定的时候”。
而且在婚后和怀孕期间,阿军对她也没有经济付出,双方也不存在经济往来。
阿军的这一诉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法院表示:驳回!(大写加粗加红加下划线)
法院认为由于被告晶晶尚为婴儿,没有侵犯阿军的权益,所以阿军要求无辜的婴儿承担鉴定费和赔偿损失,既缺乏法律依据,也有悖人情伦理,故对原告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来源:南湖晚报)

关系好乱啊
总结一下,就是婚姻期间,女方出轨,孩子是出轨的结果,男方在离婚后才发现这个事实,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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