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月份曾经在这里投诉过涵江广电强行收取高清节目费用一事(诉求编号PT14030500096),事后涵江广电的工作人员也联系了我,经过双方的沟通,事情得到了解决:今年的有线费用比去年多收48元(非30元),是增加的一些多余频道的钱(非高清节目),现在这钱本着自愿的原则收取(我没交)。今天涵江广电的工作人员再次电话回访,现在家里的有线电视节目播放正常,在此表示感谢。也希望涵江广电的服务窗口今后能改进服务质量,与客户良好沟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投诉。
这里也特别感谢市政12345,能够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解决老百姓反应的一些问题、为民办了一些实事,谢谢。
对编号PT14030500096的诉求,请给与撤诉处理。
我们一直在努力改善服务,切实做到用心感动服务,用户满意在心。感谢陈先生对广电的关注与支持!(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于 2014-5-29 15:17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