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分类信息网
免费发信息

关于农村征用土地补偿

2023-11-3 18:45:22发布11次查看ip:发布人:
尊敬领导:
您好!最近村里以开发“旅游”为目的,到处征收农民土地(耕地和房屋住所),我想咨询一下,目前农村征收标准是什么?据我了解目前国家对农民耕地征收标准是约9万元/亩,但是在我们村才3.5万元/亩(52元/平方米)。
张三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57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12]656号)精神,我县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如下:一类区:水田4.42万元/亩,旱地为2.86万元/亩;二类区:水田3.64万元/亩,旱地为2.75万元/亩;三类区:水田为3.51万元/亩,旱地为1.56万元/亩;四类区:水田为3.38万元/亩,旱地为1.43万元/亩。上述补偿标准自2013年元月1日起执行。
(长汀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6-11-22 17:18回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上海分类信息网-上海免费发布信息-上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