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连撞两车致人死亡 潮南区检察院对首宗醉驾致死案嫌疑人作出批示
2023-11-2 18:22:14发布14次查看ip:发布人:
近日,潮南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酒驾驶连撞两车致一人死亡、车辆毁损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泉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16年1月2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吴某泉酒后驾驶小客车(同车载着醉酒的肖某东),在途经潮南区胪岗镇上厝路段时,碰撞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章某良,造成被害人章某良当场死亡。发生该事故后,犯罪嫌疑人吴某泉没有下车查看,也没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驾车继续前行,在胪岗溪头车站又撞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致小轿车受损。犯罪嫌疑人吴某泉不理不顾,仍然继续驾车行驶,最后在和惠公路新龙路段撞到路边的反光柱后停车。当日上午,公安民警接报后在新龙路段将在肇事车辆上睡觉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泉抓获。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2mg/100ml,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潮南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吴某泉醉酒驾车,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车辆毁损等后果,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吴某泉的行为已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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