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环境污染已经是目前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关注的一个问题了!九州合作新村一区13号楼一楼的两家饭馆直接将油烟从后面生活平台直接排出,油烟自然排放,而且管道旁边就是天然气管道,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八月份给区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到现场看了,给开了整改通知,一个月后没动静,打电话环保局回复要给老板采购设备的时间!现在几个月过去了,再问说是他们多次找老板了,老板不配合,他们没办法让关门,接下来要给开处罚!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老板开店需要排污证,既然手续齐全,是怎么检查现场,给发的排污证,既然不合法,为什么不能吊销他的排污证,再联合工商!尽然说没办法!还有我们小区物业,这是小区最为头疼的,给他们反应,说是他们也没办法,难道老板在楼体上架排污设管道不用物业登记备案?而且是架设在天然气管道旁边的!希望对我得疑问有所答复,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区立即安排调查,经联系九州合作新村物业管理公司,答复如下:1.两家饭馆已具备排污许可证,并在九州管委会登记在册;2.两家饭馆在天然气管道点火之前就已经修好,昆仑燃气公司在十月份天然气管道点火的时候,并未对旁边的排污管道提出安全质疑。
2013-12-10 1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