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月13日发表帖子,向建设部门咨询闷顶层的属性如何?连通的业主是否可独占使用?房产公司是否有权销售转让使用权?5月16日,建设部门发帖说已转处室了解。5月22日回复: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出具书面答复,谢谢。
姑且不谈建设部门对咨询类问题的回复效率。本人认为,既然网友在论坛上发咨询帖,就应直面问题进行回答。你作出的书面答复本人至今没看到,是给什么人了?还是?再次劳烦并建议建设部门给以针对性回复。谢谢。
丽水市建设局回复
2017-05-24 11:00
网友您好,部分业主已经于5月19日拿走书面答复,如您有需要,请到市建设局信访室领取,谢谢。
本人5月13日发表帖子,向建设部门咨询闷顶层的属性如何?连通的业主是否可独占使用?房产公司是否有权销售转让使用权?5月16日,建设部门发帖说已转处室了解。5月22日回复: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出具书面答复,谢谢。
姑且不谈建设部门对咨询类问题的回复效率。本人认为,既然网友在论坛上发咨询帖,就应直面问题进行回答。你作出的书面答复本人至今没看到,是给什么人了?还是?再次劳烦并建议建设部门给以针对性回复。谢谢。
楼主,您好,您的帖文已转给市建设局。
我也很纳闷,书面答复在哪呢?
同感。现在倡导“最多跑一次”,是不是网络问政就可以多次?
感谢版主修改、审核,给主管部门面子了。
论坛问政,既然有答复了,在论坛上回复一下也不是不行,不要那么矫情。
好好反省反省
:dizz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