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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科不作为

2023-10-30 16:43:19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我4月5日误事苦瓠瓜食物中毒严重腹泻,4月6号上午去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科反映。要求对我剩余食品采样检测有无农药残留,但该办公室人员百般推诿,后面曾姓负责人还发火要求我去疾控中心证明我是食物中毒他们才受理。
下午通过市长热线联系到鹤城农业局,工作人员告诉我苦瓠瓜有剧毒。误事危害很大其中我的严重腹泻就是其中之一。
在此我投诉举报怀化市食品药品流通科曾姓科长;一业务水平不行,对于误食苦瓠瓜的直接危害不懂作为行业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二工作作风不对,明显食物(城东某超市购买)中毒属食药监局负责。但该工作人员百般推诿甚至恼羞成怒要我去找疾控中心,属于明显不作为甚至渎职。
另外在此向大家提醒,发现苦瓠瓜(通常称付子瓜)千万不要食言。此物有剧毒
网友20170411150919:不知道他们正经儿地为市民和政府干过些什么事? 养着这些职能部门的农民党徒和酒瓤饭袋,除了虚报冒领吃喝嫖赌抽,不知道他们正经儿地为市民和政府干过些什么事?2017-04-11 15:09:19

网友20170411184935:关于网友“怀化小民”投诉情况的说明   关于网友“怀化小民”投诉情况的说明
尊敬的湖南红网网友“怀化小民”:
您好,您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中发布《投诉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科不作为》、《误食苦瓠瓜食物中毒,怀化润美购物广场拒不认账》等两个网帖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就你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2017年4月5日上午9时,周晓林及其爱人到我局食品流通科办公室,经食品流通科工作人员魏勇主动询问,周晓林自诉称于2017年3月30日到怀化城东新区润美超市购买瓠瓜(超市挂牌名为“付子瓜”),4月4日晚餐炒食后,发生腹泻,由于当晚周晓林本人食用炒瓠瓜三片、其母亲食用二片、其妻子食用一片,因此母亲、妻子食用较少未出现腹泻症状,其本人腹泻十余次。周晓林认为属于农药残留导致的“食物中毒”。
我局食品流通科工作人员魏勇当场询问其是否存留润美超市购买瓠瓜的电脑小票及剩余瓠瓜实物,能否提供医疗机构关于其本人“食物中毒”及腹泻的诊断证明。周晓林称无法提供电脑小票、剩余瓠瓜实物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第十一条规定:“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由于周晓林无法提供上述证据材料,为确保其个人权益不被损害,我局食品流通科工作人员建议其收集证据,并到怀化市疾控中心进行“食物中毒”鉴定,与此同时我局会派人到润美超市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证据确凿,情况属实,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当天下午我局食品流通科派工作人员陈祖云、魏勇到怀化城东新区润美超市进行了突击检查,据该超市负责人丁某介绍,该超市于3月24日从佳惠农产品批发大市场购进5件瓠瓜(每件5公斤,共计25公斤),并提供了供货商随行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记录,台账显示瓠瓜未检出农药残留,检测结论合格。润美超市答应支付周晓林200元钱费用,但周晓林拒绝接受,一直要求润美超市给其个满意的“说法”。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对于市民的投诉举报都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周晓林提出的正当诉求,我们作为监管部门将认真对待,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处理。目前,我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已再次受理该投诉举报,并按照区域划分责成市食药监局鹤城区分局城东监管所负责协调投诉举报人处理此事,如在前期处理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造成投诉举报人误解或不满意的地方,我们作为监管部门向您诚挚表示歉意。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药品时保留好购买凭证,遇到食物中毒或药品不良反应时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2017-04-11 18: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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