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书浙江省文物局 局长您好:我是浙江省海宁市人,姓名夏立中。我家的严氏老宅子已经有上百多年的历史了,老宅位于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安老弄5号,后改堰瓦坝13 号,现为古邑路98号。坐北朝南,和陈阁老宅隔河相望。严氏老宅的建造年份已无法考证,据现九旬高龄的严氏后人(我舅舅)回忆:“此房是在他们的父辈严氏祖上从陈元龙家(陈阁老)买下来的”。祖上虽说不是什么名人,宅子也不是建得多么豪华,但是这确确实实是清代建的,也许更早。宅子的很多构建还很漂亮,就这样拆掉太可惜了。老宅原有二大块,东面一大块,坐北朝南,前面是大厅,后面是披屋,四个天井和房间,房间二层。其进深和现存西面的房屋相同,近600平方。东面老屋在文革时期被拆,面积被腰斩,仅留下不到一半的房屋现存的是西面的二进。 西面的二进,同样坐北朝南,二层。前后进之间以墙门相隔,中间石库门樘相通。第一进的前面是一天井,天井进去是廊沿,廊上有翻轩。翻轩有精美的牛腿,梁上有如意纹的雕花。其中间是花厅,东西二边各有房间。花厅与东西房以屏门相隔,花厅的东西梁都刻有花纹。楼上正梁的二端,雕有镂空的花饰,楼上横梁均有花纹。第一进与第二进之间有一狭长的天井,然后是墙,墙中间是石库门樘。石库门进去是第二进的天井,天井的东西侧是厢房。厢房及横楣上有牛腿,厅梁上有如意卷草纹。因年久失修,为了祖辈留下来的老宅,传承严氏家族,我父辈们举资万元在2007年进行了一次修善。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根据2010年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嘉兴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一般是指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体现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或具有重要的纪念、教育意义,且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的房屋、桥梁、涵洞、码头、河埠等建筑物、构筑物;或建成不满五十年,具有特别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教育意义,且尚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的建筑物、构筑物。现我从海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查证,海宁市在2008年第三次文物普查已经中对老宅建于清代,属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在案。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和遗产,就是保护不可再生的资源。而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潜力也有赖于各自的特色文化,这些无形的历史文化底蕴寓于具体的实物环境之中,海宁作为陈阁老故乡,像严氏老宅这样的百年老宅自然不少,但由于近年来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商业开发等因素,已陆续拆了不少,即便剩下的也成了一个个“孤岛”,陷于钢筋水泥的城市建筑丛林当中。盐官镇历史悠久,先人们给盐官镇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为了将这些祖祖辈辈留下的宝贵遗产传承下来,盐官人本着“以人为本,以文物保护为本”的理念,应对全镇文化遗产实现有效、全方位保护。以传统风貌一体、人与城相融的城市特色,透江南名城之“文”气,显水乡城市之“灵”气,全面展示盐官镇厚重而多元的历史文化。人人参与,同心协力,文化遗产保护我带头,历史文化传承我做起。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的是所有文物,而不仅仅是文物保护单位。遗憾的是最近小镇上多处拆建,不仅扬尘很多,一些上百年的老建筑可能从此灭迹,我家老宅也劫数难逃。老宅究竟多少年代,是否属于文物、是否需要保护,不是拆迁办说了算,必须由文物专家从老宅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才能得出科学合法的依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第16条规定,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城乡建设规划应事先商定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规划,并纳入实施。从现在看来拆迁办凌驾于任何法律之上。像我们这种小市民面对拆迁办也非常无奈,我不知道小镇(未来)将会变成什么模样。此致敬礼望答复为感!浙江海宁 夏立中联系电话:158573322662017-11-1
夏立中先生: 您好!您于11月3日通过领导信箱反映了关于要求对盐官度假区古邑路98号(安老弄5号)严氏民居加强保护(LD20170101197)的情况,我局立即组织文保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严氏民居位于盐官景区古邑路98号(安老弄5号),是海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该民居坐北朝南,前后二进,二层,前进后面为墙门,过墙门后为左右两厢,厢后一厅,厅后墙门,墙门后进已拆。严家祖上做丝绸生意,建造年代清末。第一进廊有翻轩,牛腿精美,梁上亦有如意纹等雕花。第二进厢房及横楣上有牛腿,厅梁上有如意卷草纹。 根据从盐官景区管委会了解的信息,从目前规划上看,严氏民居没有列入景区拆迁计划。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建筑及地方历史文化,我局将建议盐官度假区管委会在下一步旅游开发建设中尽可能保留、保护严氏民居等一批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传统建筑。感谢您的来信,我们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做好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1月14日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2017/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