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市领导:
于2017.7.9下午15时55分左右,车牌号为晋A94334的由万柏林区下元发车的公交车沿和平南路在商贸接近公交车总站的地方由于心急在缓慢行驶的车流(那里在修路,所以比较拥挤)中加速,撞坏了旁边车道的私家车倒车镜,在车主要求下车理论过程中骂骂咧咧,蛊惑不明事理的围观群众对车主进行了人身攻击,还污蔑车主是碰瓷说该私家车主放着右面的暂时没有过多行人非机动车道不走,自己挤到公交车上,并利用围观群众对该车主施压,使其没有得到公平处理的情况下驶离了事发地点。他们事后会不会报警处理我不知道,但我愤怒于那位公交车司机的道德品质之败坏以及法律素养之低下,同时悲叹于围观群众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受害者,特写这封信件予以投诉。希望能够对那位犯了民事法却拒绝赔偿反而倒打一耙的公交车司机做出相应的处分,以及提升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相关素养。
此致
敬礼
190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