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新罗区教师的“侮辱”
诉求编号:LY14102700002
诉求标题: 给新罗区教师的“侮辱”
尊敬的领导:
习总说:“科技兴国”。科技靠教育,教育靠老师。可我们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的教师近几年来长期受到漠视,受到不公平待遇,被边缘化。
连续几年,其他部门享有的考核奖、节支奖等(相当于3到4个月工资),我们都没有权利享受到,而同在新罗区的教育局、进修学校、龙岩一中、龙岩高中都享受到了。我们龙岩新罗区的其他教师同样是教学一线教师,却得不到同等的待遇。为什么要人为制造不公平,让一线教师寒心、怨声载道,使辛勤的园丁流汗又滴血!这不仅是对教师莫大的歧视,更是对教师莫大的侮辱。听说区政府内部说,教师没有来闹就不发,抓住老师不闹事师的儒性,如此下去,新罗区教师何来良好的心态教育好下一代呢?等老师闹事的话这个社会的民怨是何等的高了。
当政府将老师置于如此地位时,教育就是出了问题。恳盼上级领导调查并落实此事,还新罗区教师一片公平的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让老师活出尊严,争创佳绩。
市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罗兴: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给予答复如下:
1.历年来,新罗区委、区政府都十分重视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逐年加大教育投入,不断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注重培育优秀教师,制定系列政策惠及教师,尤其是针对农村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聘任、山区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新罗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近两年度,龙岩市对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结果中,新罗区均被评为先进单位,且得分全市第一名。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龙岩市绩效评估工作小组印发的《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精神,对获得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第一名的县(市、区),市政府给予奖励,该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可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2个月全额工资的奖励。据此,区政府给予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发放2个月全额工资的奖励。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不列入发放范围。
对于教育局的回复我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老师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吗?哪我们老师到底是属于哪类人员,下九流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给予答复如下: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谢谢!(新罗区教育局于 2014-11-7 14:28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