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分类信息网
免费发信息

生育假期和津贴

2023-10-25 15:04:22发布8次查看ip:发布人:
请问 16年3月生育的,现在产假是否享受现在最低150多天呢?现在报生育津贴的话还是原来一样吗?
傅先生(女士):
您好,您转来的信访件已收悉,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产假问题。按照《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目前产假为158-180天,对于《决定》规定假期有区间浮动的,可由用工单位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但最低不得少于158天。
二、关于发放生育津贴问题。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00号),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具体标准如下: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具体详情请你向人社局咨询。谢谢。(上杭县卫计局于 2016-4-12 15:58回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VIP推荐

上海分类信息网-上海免费发布信息-上海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