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领导,您好!想和贵部门咨询一下农村户口宅基地建房审批标准是什么?是否同《四川省实施办法》中“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相同?因为我一亲属需要重新建房,但是他们家户口上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不知道他可以审批的面积是多少(他们家的宅基地在山区,汽车都很难通行的哪种,并非城郊)?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10:59左右电话联系并向您作了政策宣传解释,您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16-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