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自建住房,土地证上写的是商住,使用权是70年,其实现在都没什么商业价值,二层以上也就是住房,现在想一层和二层以上单独分隔开来,请问二层以上可以按住宅分割吗,按最近县里面出台的政策也应该完全可以吧,因现在都电商网购了,商铺都关门倒闭了,是否全部可以改为住宅使用权,才符合现在经济形势。
陈先生:
你好,你于2016年8月10日向龙岩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反映的“土地性质分隔”的诉求(编号LY16081000032)我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已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可以作为不动产单元进行单独登记。
因诉求描述不清楚,无法确认分割后每个不动产单元的土地用途。如需要办理具体业务,请到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0597-3239818)咨询办理。
武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4日(武平县国土局于 2016-8-25 08:04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