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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税,工资总额,薪酬改革

2023-3-25 10:15:53发布4次查看ip:发布人:
一、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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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看社会保险这个名词的解释和最近的新政。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016年2月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地方下调社保费率措施。
2016年2月3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在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2018年社保之养老金开始全国统筹。
2018年8月20日,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
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2018年10月1日马上就要到来了。个税新政马上即将实行。而因此引发了全员大讨论。问题的焦点就在这三个名词:
社保。
个税。
工资总额。
如果社保在新的征管方式下,完全按照实际工资为基数规范征收,可能带来社保缴费成本上升,影响企业利润和职工实际工资收入。
在此背景下,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及时表示,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这显示决策层广纳企业界建议,稳定了市场预期。
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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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接管社保费征管职责,这可能进一步规范社保征管——即严格按实际工资总额征收社保费,使一些企业过去可以按最低基数缴费的做法难以为继。
先看一下个税的新政。
新的个税起征点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如果是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发放,是按照新的5000元起征点计税吗?
财政部消息,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现就2018年第四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于工资、薪资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多位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即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10月1日后发放,就可以适用5000元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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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方法问题: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以下称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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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算方法:
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废止
通知指出,此次改革内容多、力度大,尤其是过渡期政策实施准备时间紧、任务重,各地税务机关要聚焦政策宣传、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三大核心任务,切实加强对下指导和绩效考评,坚决贯彻落实好过渡期政策,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在系统切换方面,通知要求,要提前做好软硬件环境部署,完成系统集成联调,及时完成过渡期政策系统版本的切换,组织面向扣缴义务人的软件应用培训,辅导扣缴义务人及时完成扣缴客户端升级。要持续完善系统运维制度机制,融合运维队伍,整合运维平台,增强运维能力,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做好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在优化服务方面,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培训、辅导,使广大税务干部深入领会过渡期政策核心要义,熟练掌握政策规定,准确把握宣传口径,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理解好、运用好、执行好过渡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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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个税改革,第一,纳税人要学习。第二,税务系统内部要学习。
三、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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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职工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统计包括两个指标、三类人员工资。两个指标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三类人员工资指在岗职工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其他从业人员工资。
二、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三、工资总额不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与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伙食补助费、午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7、对自带工具和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与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及其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医疗补助费及生活补助费等;
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之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及其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四、社保中的工资总额怎么算?
按现行法规,社保费应以职工总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年终奖)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上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上年平均工资的300%。
这个计算表明,大中城市规定的社保费率(社保费/职工工资比率)接近40%,其中企业缴纳29%,职工缴纳11%。但在现实中,为节约用工成本,很多企业按最低基数(即上年当地平均工资的60%)缴纳社保费。民营社保代理机构“51社保”2017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27%的企业按职工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费,而31.7%的企业则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费,其余企业介于二者之间。
然而,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征管职责将逐步由各级地方社保局划转给税务部门。新征管方法可能会减少社保征管的漏洞,也可能给企业带来额外成本。考虑到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强化征管社保可能会增大企业投资和职工就业的压力,因而选择落实社保费征管新规的时机应当谨慎。决策层的及时表态缓和了市场的担忧。我们期待再释信号为企业减压。我们预计,决策层或将采取多种措施缓解其影响。可能的政策措施包括:
设置若干年的过渡期:若要将对民营企业利润受到的影响控制在5个百分点以内,这就意味着过渡期需要为3-4年。降低法定费率:目前社保基金的法定费率约为40%,而据我们估算,当前实际费率则低得多,2017年约为27%。如果能将法定费率下调,则空间可观。下调增值税税率:要基本抵消规范社保征收所增加的企业成本,增值税税率需下调4个百分点。事实上,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已提出增值税税率三档(16%、10%和6%)并两档的方向。针对社保新规增加成本的问题,可以考虑取消16%的高税级,或允许更多行业缴纳低税级,以减轻企业税负。
短期来讲,面临外部经济不确定性,为避免对企业信心造成多重影响,可以采取设置过渡缓冲期、下调社保企业缴费比率,部分抵消社保缴费成本对企业的冲击,符合“六个稳”特别是稳就业、稳预期的经济工作方向。而再度释放减税信号的积极意义尤其不可小视。若利用增值税三档并两档的机会,下调增值税税率,则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活力,提振发展信心。
长期来讲,社保负担是老龄化社会绕不过去的全球性难题。
要解决日益严重的社保压力,中长期在所难免要进一步规范社保费征缴。虽然社保基金的收支数字尚有结余,但扣除财政补贴的实际收支差额,自2010年起开始下滑。近年来社保基金收支压力的主要来源之一是人口老龄化,消费者规模将超过生产者规模。
联合国的估算显示,2030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将比现在减少4000万人(或4%),而老年抚养比将由2017年的38.4%升至47.1%。
伴随人口老龄化加快,我国社保当期收支缺口可能会逐步扩大。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应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从“收”的角度,可加快国企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划归股权给社保、提升分红比例,盘活主权资产的收益,充实社保;从“支”的角度,可逐步淡化基建等投资类的公共开支,且伴随人均寿命改善,逐步提高退休年龄。
四、新政下的薪酬如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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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由薪和酬组成。在现实的企业管理环境中,往往将两者融合在一起运用。
薪:指薪资,薪金,可以理解为所有可以用现金、物质来衡量的个人回报都可以称之为薪,也就是说薪是可以数据化的,我们发给员工的工资、保险、实物福利、奖金、提成等等都是薪。做工资、人工成本预算时我们预计的数额都是薪。酬:指酬劳,报酬,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着眼于精神层面的酬劳。有不少的企业,给员工的工资不低,福利不错,员工却还对企业诸多不满,到处说企业坏话;而有些企业,给的工资并不高,工作量不小,员工很辛苦,但员工却很快乐,为什么呢?究其源,还是在付酬上出了问题。当企业没有精神,没有情感时,员工感觉没有梦想,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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