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教一个问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如何计算?
网上查找了一番说是按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请问这个“上一年度”时间上是如何确定的?
比如说2013年7月份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应该是2012年7月1日到2013年6月30日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工资,还是2012年1月到2012年12月这段时间内的平均工资?
补充:我公司是每年1月份调整工资,如果是按照自然年的时间段来确定缴费基数,那这样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就要落后实际1.5年?(例如:我公司2013年1月份调整工资,2013年7月份的缴费基数为2012年1月至12月的平均工资,那么我2013年1月份调整的工资需要等到2014年7月才能体现到养老保险中?)
尊敬的缴费人,感谢您对社保事业的支持。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每年7月至下年6月为一个社保年度。按照相关规定,新社保年度开始时(即每年7月)会根据上一自然年度(即1月至12月)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各险种缴费基数。缴费单位每年7月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人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即缴费工资),地税部门根据所申报的月平均工资通过以下规则核定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参保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均工资收入在险种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以参保人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均工资为该险种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原则上一年不变。确有必要调整的,由缴费单位到所属地地税部门前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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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2 20:5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