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看病不难不贵 建议市医改确定四个主攻方向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以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为突破口,推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重点做好“一管一放”。“管”就是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行使对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管权力,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目标年薪制,将院长年薪、医院工资总额与院长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院长年薪由财政全额负担。“放”就是切实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将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用、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管理自主权下放给医院。
具体做好“三调一控”。“三调”就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将市直公立医院现行的人事编制总量核定制度改为根据医院床位数核定人员总量,编制使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根据核定的人员总量和院长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人员工资总额,由医院自主分配。“一控”就是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健全内部控费制度,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形成主动控费内生机制;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原则,全面实行片区药品带量议价采购,进一步挤压药品“虚高”水分,继续推动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
深化基层第二轮综合改革
在第一轮基层医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归口、三下放”,建立责权对应的管理新机制。探索在核定任务基础上,对于增加的医疗服务收入作为提取奖励性工资增量,以调动基层技术骨干的积极性。二是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总结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建立医保(新农合)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支付三方共担费用机制。探索签约服务居民与医生收入挂钩机制,签约服务越多收入越高,引导上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和多点执业。三是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公建民营”村卫生所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等方式择优选择乡村医生进驻,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服务报酬、财政补助和岗位津贴,并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允许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卫生院管理,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分级诊疗是医改的硬任务和关键环节。首先,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改进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实施精准帮扶,由市、县级医院与服务人口5万以上的中心卫生院建立医疗联合体,鼓励医师在联合体内多点执业,建立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便捷的转诊通道,构建集治疗、康复、长期护理、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完整连续的服务链,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再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其次,完善诊疗服务差别化的价格、医保等政策配套,出台分级诊疗利益导向;再者,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入手,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取得成效后再逐步扩大病种。最后,逐步转变群众就医习惯,引导患者自愿到基层就医。
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将按照省上部署,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管理体制整合,完成“三保合一”和统一经办管理,整合市县管理经办机构,组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和分支机构,实行市级统筹垂直管理。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提标扩面工作,同时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方式,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费用的控制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
2015年3月28日,龙岩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龙岩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岩委[2015]22号),明确了工作思路,部署了工作任务、安排了工作进度、提出了保障措施。同时出台了22个医改配套政策推进工作当前医改工作方向明确,主要工作及下阶段重点推进工作如下:
一、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理顺公立医院管理机制。2015年3月,龙岩市政府成立了龙岩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市医管委办已起草了《龙岩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送审稿)》,近日将通过常委会下发该文。该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医管委职责和履职形式,理顺公立医院管理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管委会进入实质性运作。
(二)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2015年,上杭、连城县医院、武平县妇幼保健院已开展院长公开招聘工作。今年选定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开展市级公立医院院长公开招聘工作,以及实施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及目标年薪制。
(三)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由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自主安排用编,实行编制备案管理,实行更加简捷有效的招聘政策和更加优惠的岗位设置政策,允许市、县级公立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招聘后直接报同级人事、编制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四)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2015年,市政府、市卫计委出台规范药品耗材使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文件,,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耗材采购自主二次议价,挤压耗材虚高利润,从而减轻群众负担。今年2月,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入围品规的基础上,全市公立医院开展药品带量议价采购,降低药品费用。3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院执行新一轮的药品使用目录和医保支付价格。
(五)精心测算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4、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调整的医疗收费项目为2613项,城市公立医院3235项。下阶段,市卫计委将会同物价、医保等部门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二、继续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自2009年深化医改启动以来,龙岩市基层卫生工作取得阶性成效,特别是长汀基层医改经验写入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改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闽委发[2015]3号)。
(一)创新举措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活力。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龙岩市加快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5]195号)政策文件,在全市推广长汀基层医改“一归口,三下放”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了绩效工资动态管理新机制和向基层倾斜的配套政策支持。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基本落实“一归口,三下放”管理机制。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全面推开。通过长汀基层医改示范带动,全市七个县(市、区)落实“一归口三下放”管理机制,全市各基层单位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乡村一体化管理、居家养老的健康服务、特色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健康服务等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三)推进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对全市村卫生所重新调查摸底,规划建设标准化村卫生所,筑牢农村医疗服务网底。目前,全市行政村1783个,设村卫生所2671个,乡村医生2685人,有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执业的村纳入村信息化管理,配有电脑、打印机、读卡器等设备。
三、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是实施龙岩市“互联网+分级诊疗”项目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目列为2014-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在七个县(市、区)30家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建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市、县、乡三级视频网络诊室120个。二是积极组建医联体。市政府协调解决了东城和中城、南城、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问题,推进龙岩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人民医院、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分别与中城、东城、西城、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疗联合体,并实施一体化管理。三是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基层卫生院限药免费政策。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或重性精神病并经特殊门诊登记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就诊,享受指定药品全额报销政策。
四、推进医保制度改革。
我市按照“市级统筹、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市级调剂、风险公担”的原则,印发了《关于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该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改革,将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付费机制,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使用效率。
(龙岩市卫计委于 2016-3-30 17:42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