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7年09月04日下午14:00左右,在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的 家乐福超市 国贸店内 购买到一袋10KG的大米,回家倒出看到大量虫子,后发现米包装袋上生产日期已过期2个星期,现附上当时拍照留证,向贵局举报,请本着保护 人民身体健康角度 对此不良商家进行惩罚、教育!
曹文利:
您好!您反映“家乐福 国贸店 销售过期、生虫大米的举报”的投诉件(流水号:111709097208101)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9月11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前往吉大景山路228号家乐福进行检查。经检查,现场未有发现投诉内容中批次为20160821的福佑?岭南人家和味香粘(10kg)。执法人员向家乐福值班经理了解此次投诉情况,并要求其提供上述批次香粘进销存台账。值班经理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但称愿意与您沟通,合理解决您的诉求。执法人员随后与您取得联系,在征得您的同意后,将您的联系方式告知家乐福相关负责人。后家乐福与您沟通协商处理。
二、10月9日,执法人员致电给您了解情况,您称家乐福已作出十倍赔偿,无其他诉求。执法人员又前往家乐福,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称已与您协商解决。执法人员再次要求家乐福提供批次为20160821的福佑?岭南人家和味香粘(10kg)进销存台账,但该负责人称未能查询到该批次香粘进货记录。鉴于此种情况,执法人员遂对该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防止出现霉变生虫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香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
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0-18 16:4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