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1月网上京东购买魅族手机PRO5,今年7月上旬手机屏幕无法正常显示,我去售后及网上客服反映该情况并要求维修手机屏幕,但是两者都以现在魅族总厂无该配件为由拒绝维修,只可加钱高价换购别的机型。《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七条中规定:“生产者按照有关维修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足够的合格零配件;保证能够在产品停产后两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现魅族不遵守该规定,无视消费者利益。
金鼎工商所接到本投诉件之后,马上就投诉情况展开了沟通。魅族公司售后负责人知悉投诉内容后,回复我所处理结果:7-26日魅族公司联系消费者,因消费者要求等待屏幕,已告知消费者会登记其信息,后续如有屏幕联系消费者,消费者表示知悉。
市工商局 2017-07-31 16: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