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清镇清风村姚国庆非法占地13年,还有国法吗?
2023-3-12 6:25:40发布5次查看ip:发布人:
钱清镇清风村姚国庆系绍兴县永通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清风村委书记,现已被撤职,该公司于2002年经浙土字B(2002)第10486号批准农转用及绍县土字(2002)第527号批准供地,取得位于钱清镇清风村堰头自然村土地一宗,出让面积为5551平方米。后经查实,该公司在实际用地过程中存在少批多占行为,共计非法占地241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954.5平方米。对其非法占地行为,原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03年11月8日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绍县国土罚[2003]99号)。事实2419平方非法占地一直没有执行没收,13年之内就罚了10000元钱,而钱清镇干部对上级谎称已经作出没收处理,其实是姚国庆一直在非法使用,2014年底竟然把姚国庆的非法占地2419平方划为低效土地,请问低效土地的定义是什么,腐败分子不清楚的话我现在来解释一下,城镇低效用地:是指不符合现行规划用途、利用粗放、布局散乱、设施落后、闲置废弃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存量建设用地。
这土地根本就不符合低效土地,13年前是农民吃饭的耕地,被姚国庆少批多建非法占用13年之后,竟然成为低效用地了,其实就是腐败分子想把国家的土地廉价转让姚国庆,本来应该是国家收取的钱,现在落到腐败分子口袋里。既然作出没收处理,钱清镇干部你们赶紧去没收啊,我希望你们有关人员醒醒吧,依法处理这个事情吧,我相信国家的法律是公正的。
堰头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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