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一居民家飞进一只野生的老鹰,结果被……
2023-3-10 14:17:25发布7次查看ip:发布人:
网友爆料:11月2日晚,家住修水县城的张先生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经商多年的张先生,见识广博,一眼便认出了这个不请自来的“VIP”是一只属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老鹰。
张先生深知二级保护动物是严禁捕捉、贩卖、购买、饲养及伤害的。换做常人可能会悄悄杀了煮熟吃掉,但是一心向善的他不忍心杀害食用。想都没有多想,便给森林公安局打去电话,决定交给森林公安部门拿去放生。今天早晨森林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便来登记领走了这只“小可爱”。张先生店内有一副凤凰图案的壁画,便有朋友戏称:这是凤凰引得老鹰来啊!
吃掉老鹰也许有那么一丝快感,但是心灵却被蒙上了阴影。张先生选择放生老鹰不仅说明他是一个有良心的商人,更说明他的法制观念强。一个有良心又懂法守法的人经营的店铺必定是有灵魂、有价值、值得信赖的。在这里我们不仅要为张先生竖一个大拇指,同时也祝愿他的易涂得蒸蒸日上。
普法小常识
老鹰(学名:Aquila),也叫鸢,是小型猛禽,与一般鸟类不同,雌鸟体型往往比雄鸟更大。老鹰性情凶猛,嘴呈黄色,上嘴弯曲,脚强健有力,趾有锐利的爪,翼大善飞。汉语中将隼科中较大的鸟类和鸱鸮科的鸟类(猫头鹰)等食肉鸟类俗称也划为鹰类,但一般只是专指鹰科鸟类,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有关二级动物的条文:"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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