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如此大胆!在海口市海府路塔光菜市场联大街盖两栋一层活动板房,铺面四间,面积大约85平方米,请城管局立即拆除。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海府路塔光菜市场联大街盖两栋一层活动板房问题,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区五大办、区城管局认真调查处理。
经区城管执法局调查,位于我区海府路塔光菜市场旁的两套活动板房,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建设业主为潘春梅(一户)、吴发仁、吴丽彬、吴维静、吴维强、吴丽娜、吴丽倩(另一户)等两户7人。经区城管执法局调查,这些业主均为2007年海口市政府建设海府立交桥征地拆迁户,后因道路规划变化等原因,该7人的房屋拆迁地并未列入征用范围。
为此,2010年海口市国土局为他们办理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海口市国用〔2010〕第001620号和海口市国用〔2010〕第001524号),土地使用权人分别为潘春梅、吴维静、吴维强等两户7人。期间上述7人在申请拆迁房屋回建过程中,曾多次向市、区政府反映,要求拆迁安置回建,但因为规划退线等原因一直未能合理办理建房手续,目前正与多部门进行协调处理。由于目前家庭居住困难,这些业主因为在该地上设置两套活动板房(共四间)以解决住宿问题。鉴于业主未经办理临时板房报建手续,区城管执法局辖区执法人员依法向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板房业主限期内自行整改,及时清理场地。期间板房业主多次到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情绪非常激烈。考虑到该板房业主是政府工程被拆迁户,且涉及的人员较多,出于综合维稳、和谐等因素,区城管执法局建议待该拆迁户安置回建工作妥善解决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的关心与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琼山区政府】 2013-04-11 16:1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