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瑞华在2015年4月份就已经反应过一次了,我是帮我的父亲曾龙祥来投诉的,当时的诉求件号是:ND15041100002。我们古田县城西街道经调查后给的回复意见是局下村委会对法院判决无异议,说从第三批钱款中再扣除还我们,可第三批的钱早就到村财政了,为何迟迟不下发?是什么原因?既然无异议,就不应该在这次的一、二期的尾款中从我父亲一个人处扣除这23356元,是不会处理还是刻意的对我们进行刁难,欺压我们,我们农民是靠土地吃饭的,现在土地都没有了,钱却又这样无辜的被扣走,迟迟不处理,让我们农民吃什么?天理何在?到底什么时候给我们一个答复,不要一拖再拖了,我们农民等不起的!我父亲已经是七十几的人了,希望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够帮助我们监督并解决问题!
经调查了解,古田县人民法院已于2015年1月28日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从局下村委会集体账户中划出23356元给信访人的姐夫和外甥女。对于被划出23356元的出处信访人认为该款应由局下村委会负责,而局下村村委会是依据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的回成款分配方案执行,即回成款分配以生产队为单位,队与队实行等额分配,各队再分配方案以该队全体成员集体讨论而定(俗称:一队一策)。按照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的回成款分配方案,法院划出的23356元应由信访人的姐夫和外甥女所属的生产队负责;又因该村第二批下拨给各生产队的回成款已落到每个村民手里,因此被法院划出的23356元钱只能在第三批分配款中扣回。(城西街道于 2015-5-26 15:26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