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现我向你们举报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二中门口上虞达诚伞业有限公司四楼的一家丝网印刷厂,具体原因如下:1、该丝网印刷厂未进行过环保测评2、在现环保督查期间仍在继续生产(晚上)3、该丝网印刷厂位于居民区,学校旁边,该丝网印刷厂生产时排放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水对周边居民,特别是学校师生有严重的危害。
同志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答复,答复如下:一、主要诉求您于9月7日反映崧厦镇达诚伞业四楼有丝网印刷企业未经环保审批,废气、废水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要求处理。二、办理情况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联合工商、崧厦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您所描述的丝网印刷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未经环评审批、废气污染较重的现象,已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三、处理意见丝网印刷加工行业是崧厦伞业的一个重要的生产环节,而且丝网印刷行业的数量较多,我们2017年年初已和崧厦镇人民政府商定对丝网印刷行业进行专项整治,5月底崧厦镇政府已将要求明确的整治方案及验收标准的函上报上虞区人民政府,等待统一的标准下达后,对崧厦辖区范围内的丝网印刷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如今后有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82119933,受理后值班人员会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开展调查,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查处。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虞区人民政府或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人:张孟松、冯军联系电话:82687818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0日
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2017/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