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诸暨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23日文件)第一条,第(三)项【实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在本市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对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本人为毕业2年内本科毕业生,诸暨本地人,想要在本市创办公司,想要申请相关创业贷款,需要如何申请,向何部门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已与反映人卢张栋电话联系沟通,向其作了政策解释,该创业实施意见中有关担保贷款的办法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诸暨支行牵头制定,建议反映人可向诸暨支行咨询了解相关政策。
诸暨市人社局 2017/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