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及华夏大地的所有人民公仆们:
请问二中(原师专校区)的操场这样长时间的关闭,是否是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批示或者是校领导的研究决定,还记得原来操场都可以使用,方便学生及学校职工还有周围热爱运动的居民们,可现在竟然长时间的关闭,真不知是何原因,在此提出以下几点质疑和建议:
1.学校是否有绝对权力选择关闭而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
2.操场是否是某些人专用的地方和设施吗?
3.建设这样一个设施用的每一分钱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的纳税钱,为何无法大方的开放而选择这样闭关自守?
4.如确实害怕外来人口及隔壁闽西监狱的影响,可采取有利措施加以控制,断不需要这样选择关闭
5.退一万步,仍然选择长期关闭的话,请领导们在校门口就打出通知警告牌,上面可写上:“外来人员及任何闲杂人等无权使用本学校操场进行锻炼,请理解!!!”这样直接断了我们念想
请领导们考虑大多数人有一颗锻炼身体的心,给予大家一个方便,让我们一起能够在操场上跑起来......
“中国梦”同志:
您所反映的《二中新校区(原龙岩师专)操场长期关闭,合理?合法?》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我市有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国家级试点单位12所,省级试点学校35所(每个县区5所),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一度取得良好的成效。但2009年国内发生的系列城市校园暴力事件,尤其是2010年3月发生的南平杀童事件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受到了很大影响。其重要原因,是我市大部分学校教学区与体育区混杂在一起,如果按这种校园布局开放,安全隐患重重,管理难度也很大。
所以现在许多学校体育场馆仍继续向社会开放,但也有多学校顾虑重重,造成社区居民体育锻炼的需要与学校开放体育场馆顾虑相矛盾的局面:一方面是社区对此项工作与学校缺乏必要的联系和沟通;另一方面是学校担心开放不仅会给学校加大管理的难度和增加安全隐患,而且会增加学校体育设施维护、维修及管理费用的开支。
就你所提到的对龙岩二中操场“让大家都能够在操场上跑起来”的要求,我们与新罗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进行了认真沟通。该校表示,虽然该校不属“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试点学校”,但仍会坚持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在保证学校教学秩序与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周边群众踊跃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但要求学校操场全天候对外开放一时仍存在困难。龙岩二中于2013年11月就发布了公告,除节假日和上课时间外,学校田径场向社会定时开放,周边群众可向学校申请办卡,凭卡进入操场参加体育锻炼。为此,建议你前往学校办卡后在规定时段进场锻炼。
学校场地对外开放是一项惠民工程,我局将进一步协调政府其它各职能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齐抓共管,才能让更多的百姓受益。
感谢您对龙岩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岩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6日
(龙岩市教育局于 2014-2-26 16:59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