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麻“黑作坊”曝光,鸡爪、鸡鸭肉脏得恶心!
2023-3-2 12:32:12发布12次查看ip:发布人:
近来,大麻市场监管所根据市局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近期联合大麻派出所捣毁了位于农村的隐秘熟食加工点,查获来源不明的鸡爪、鸡鸭肉等原料550公斤,并在加工场所发现多种添加剂如日落色、脱氢乙酸钠、山梨酸钾、卡拉胶、香精等食品添加剂。
吓死宝宝了!
这些可都是要吃进肚子里的啊!
经调查,当事人高某于月前在桐乡市大麻镇湘洋村野野河租用场地,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熟食,采购的鸡爪、鸡翅,先通过食用双氧水(过氧化氢)浸泡,之后用日落色、红曲红添加剂等染色,用香精增香,并大量添加亚硝酸盐,之后销售至周边多个农贸市场。
该地下加工窝点环境污秽不堪、蚊蝇滋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夏季高温季节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此类食品危害性极大,经检验,其中成品鸡爪检出不得添加于熟肉的色素日落黄,另添加的防腐剂山梨酸也超过国家标准。
高某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他将受到哪些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而在其生产的产品中检测出禁止添加的色素日落黄,防腐剂山梨酸也超过国家限量添加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因此,高某将面临35万元的罚款。
来源:家纺大麻特色小镇
没什么能吃的了
这样的黑心商人抓住之后,就应该让他们把生产的这些垃圾吃完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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