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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雇凶杀害的悲剧本不该发生

2023-3-1 10:14:30发布13次查看ip:发布人:
我是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红星村委会人,我父亲吴琪于今年10月20日夜被执行申请人雇凶活活打死。这一悲剧是这样发生的:
1994年经琼山市政府批准,吴琪得到土地146.05㎡,在新大洲大道西侧盖了一栋占地面积112.03㎡,建筑面积826㎡的五层楼。
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吴琪便向琼山农业银行贷款30万元,并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合同记载抵押物为“三公里房产”,评估价200万元,建筑面积826㎡。提供的房产证上记载土地面积为112.03㎡。
后来吴琪扩建了楼房,并给该楼取名为“奇珍楼”,奇珍楼占地面积比原楼多34.02㎡,总建筑面积比原楼多257.16㎡。我爷爷奶奶还在楼旁盖了两层附楼,占地面积27㎡,建筑面积33.5㎡.
因做生意亏本,加上养育六个子女,两个读大学,一个读研,无钱还贷款,农行将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城公司向法院起诉,琼山法院判决后,接着做出执行裁定。并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在当时市值80—100万的奇珍楼和附楼,评估价仅为49万多元。没有征求吴琪的意见,就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两次拍卖不成交,法院以39万多元的价值将奇珍楼及附属物给长城公司抵债。长城公司未征求吴琪的意见,也未经法院清场,就重新委托拍卖,住万宁市公安局的吴名良以28万多元竞买了该楼。吴琪认为抵押物是“三公里房产”,不是奇珍楼。法院把奇珍楼当作抵押物,扩大了执行范围,损害了他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一直向上级法院,政府和人大上访,还向法院控告房产部门向吴名良发放房产证。吴琪表示愿筹资40—50万元将楼赎回,但吴名良坚决不同意。
2012年琼山法院、海口中院等部门组织200多人强行清场,将吴琪全家迁出奇珍楼,我80多岁的奶奶也受到暴力驱离,脑出血,几天后撒手人寰。
此后,因全家无房居住,吴琪不断向上申诉,有关部门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互相推诿。吴琪认为奇珍楼中有257㎡的房屋是他的,因此便和妻子搬回,住在五楼。今年10月20日夜从吴名良手中买得奇珍楼的人,竟雇凶将吴琪活活打死在家里。
我认为,如果不是法院错判错执,我家的楼房就不会全部被拍卖,如果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吴琪的申诉,就不会酿成这一人间悲剧。
法院判决是否错误,法院执行是否违法,我父亲的死该由谁负责,这些问题值得当权者,执法者深思。
如今耽误之急希望公安部门尽快把凶手和背后雇凶者绳之以法,依法公正判决!
之后,请求司法部门介入,把纠纷理清楚,一次性解决。因为这栋房屋,我们家牺牲了太多太多!恳请有关负责部门能够积极介入,为民办事。
请求得到市长关注!

琼山法院按照生效民事判决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有异议,应通过申诉等途径解决。
【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钟文渊】 2014-11-13 21: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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