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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男子借公共自行车被偷 交完罚款感到委屈

2023-2-28 8:54:50发布9次查看ip:发布人:

保护和保管好城市公共自行车,是市民的美德,也是每个持卡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但台州椒江的项先生却因此感到委屈,他借用的那辆自行被人换了,公共自行车服务处不但把换来的车没收走,还让他再赔偿300元。
“这明摆着,服务公司因此赚了300元吗?”昨天,项先生向记者说起事情经过时,一脸的委屈,表示要讨个说法。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那天中午,在某市级单位上班的项先生,从自己单位边上的公共自行车借取点刷卡借了辆公共自行车,骑车去台州电信公司办事。到了地方后,他没将车放到停车架上,即没上锁就停在电信公司门口。数分钟后,项先生办好事出来,细心的他发现自己刚才骑的自行车有些不一样,像是被人换走了。

“我以为也就几分钟时间,怎想到这么快被人换走,且换车有什么意义呢?”纳闷之余,项先生就骑着这辆被调换的车,主动来到台州公共自行车发展公司开发区运行中心。当他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就告知他,经他们网上调查,眼前的这辆车是被偷走了的。也就是说,偷车者借着项先生疏忽的几分钟里,将偷车行为“**”了。
让项先生不解的是,在他交了300元的赔偿款后,服务中心再也没有其他任何手续了只是口头告诉项先生,以后那辆车找回后,可以将钱退还给他。
然而半年多过去了,服务中心也没有联系过他。不久前,项先生上门追问,服务处的答复是按照规定,项先生没保管好车,就得赔偿。
“虽然车子骑到目的地后,我没有放到车架上,我是有责任。”项先生认为,是他发现车子被换,又主动送到服务处,而且对服务公司来说,本质上也没有损失,因为那辆换来的车子同样可以投入使用。“作为公共服务业,这样的规定不是霸王条款吗?”
“自己没有保管好车子,就得自己负责。”昨天,记者来到服务中心,碰巧负责人外出,当电话联系上他时,他显得很不耐烦,对项先生提出的质疑,包括工作程序和处理结果,他没有详细解释,只反复强调,这是公司规定的,必须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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