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园丁山庄的房子房产证已经出来了,而且已经卖掉。因当时土地证没出来,所以押了5000元,双方约定等《土地使用证》出来时买主再付我5000元。可是现在不再需要《土地使用证》了,只办《不动产证》。请问有房产证还需要不动产证吗?如果办不动产证需要哪些证件呢?
你好!
你在问政永州栏目反映的“土地使用证还有用吗”问题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我市从2016年6月30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因此,在此之前由房产、国土部门依法核发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继续有效。
二、从来信中知道,你在园丁山庄所购房屋仅办理了房产证,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目前,你所购房屋又出售给他人。按照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你应当与开发商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你名下的房产证、开发商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共同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记载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合法物权的《不动产权证书》。之后,你再与购房人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部门准予交易过户资料、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转让合同、税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发证手续。
感谢你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