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顺德已有一套旧房,但是想改善一下居住环境想换一套新房,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一下
1.我准备把现在住的房子转让,如果转让手续办完了,是否就算是没有在顺德有住房了?要不要转让后多久才能生效?
2.我们公司搬到中山快一年了,顺德的社保已停了几个月,但是符合两年内在顺德缴纳12个月的条件,这个可以购房吧?
3.因为我们夫妻双方的公司都搬到中山了,而我的搬得早,已经没有两年内在顺德缴交12个月社保的记录,只有太太的还有,这样我们还能联名购房吗?还是只能以我太太的名义购房?
劳烦一下发言人,祝新年快乐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您把顺德已有一套旧房住转让,如果转让手续办完了,即在顺德没有住房了。
2.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我市住房限购措施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规定:非本市户籍购房要有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如果非本市户籍家庭中只有1个人纳税条件符合购房,则这个人必须是购房人(可以联名购房)。
2013-02-16 10: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