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考虑拨地商品房交易处理政策
2023-2-16 15:58:49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请问一下国土局原来拔地商品房处理办法是怎样的政策?在意见铜陵稿中没看到,强烈要求可以同样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公平公正的交易,而不让我们业主无限期地等政策。
为何拔地性质的商品房,政府没写明确政策?作为10年前的这类性质商品房、也是按当时的政策,合法合理交易,拥有100%产。
(三)原房屋登记机构已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按照“划拨土地”确定,具体按以下情形办理:
1.房屋业主办理不动产转让、处置等情形的,土地用途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用途确定,需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补办用地手续和按税务部门确定房屋成交价的1%补缴土地综合收益后,才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2.房屋业主办理不动产变更、继承等情况的,土地用途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用途确定,土地使用权类型按照“划拨土地”确定。
3.上述处理意见仅适用单位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不包括商品房、个人自建(含整栋,分层、套)的房屋。
强烈要求考虑拨地商品房交易处理政策
请问一下国土局原来拔地商品房处理办法是怎样的政策?在意见铜陵稿中没看到,强烈要求可以同样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公平公正的交易,而不让我们业主无限期地等政策。
为何拔地性质的商品房,政府没写明确政策?作为10年前的这类性质商品房、也是按当时的政策,合法合理交易,拥有100%产。
(三)原房屋登记机构已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按照“划拨土地”确定,具体按以下情形办理:
1.房屋业主办理不动产转让、处置等情形的,土地用途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用途确定,需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补办用地手续和按税务部门确定房屋成交价的1%补缴土地综合收益后,才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2.房屋业主办理不动产变更、继承等情况的,土地用途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用途确定,土地使用权类型按照“划拨土地”确定。
3.上述处理意见仅适用单位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不包括商品房、个人自建(含整栋,分层、套)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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