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2023-2-16 13:28:43发布9次查看ip:发布人:
为全面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规范举报奖励工作,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嘉兴市公安局于近日制定了《嘉兴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嘉兴市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来信、来访、来电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156号—嘉兴市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14000;举报电话0573-82087065或110。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或当地公安派出所举报。
具体奖励标准:
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走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二、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或者摧毁非法制贩网络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三、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每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1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千元奖励;破获案件重大或者收缴数量巨大的,最高奖励两万元。
四、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每收缴炸药500克,黑火药、烟火药1000克,引火线500米,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千元奖励;破获案件重大或者收缴数量巨大的,最高奖励两万元。
五、根据举报线索,每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百元至一千元奖励;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一万元奖励。
六、根据举报线索,每收缴非法剧毒化学品10公斤、易制爆化学品10公斤、烟花爆竹20箱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百元至一千元奖励;收缴数量巨大的,最高奖励两万元。
七、根据举报线索,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至五万元奖励;上述案件进行专案举报奖励或者专案悬赏的,不受上述奖励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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