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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莲园是纯住宅小区,可是太多人从事商业,请有关部门彻查

2023-2-12 17:21:49发布8次查看ip:发布人:
龙岩紫金莲园是纯住宅小区,但是小区自去年年底交房后,到现在已有不少房屋被用于开办托管,教育,饭店,小超市及其他用途的公司。紫金莲园的国有土地出让文件里明确规定,紫金莲园用地是住宅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而且纯住宅小区用于商业运营,一方面小区里人员复杂,安全问题突出。另一方面这些用于营运的房屋,更多的占用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公共资源,并给其他业主带来极大的影响。现在13#802室开办托管中心,1,2号楼有好几家底层的房屋用于开饭店和超市,12,13号楼很多房屋被用于开办托管,培训等用途。请住建局,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紫金莲园厦禾物业等彻查这些问题,还业主一个安全,安静,温馨的居住环境。
紫金莲园业主:
您好,您的诉求编号LY17030800035信访件已收悉,现将你所反映的的信访事项答复如下:
对于不少房屋被用于开办托管、教育、饭店、小超市及其他用途的公司,是否已取得相关合法证照,建议向工商、卫生、教育、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投诉。
对于住宅小区内房屋变更用途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及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盒饭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7-3-15 14:5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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