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在这里我向你咨询一下关于二胎的事,我前妻是仁寿县一名在职教师,2012年生得一女,现在两岁半,由于感情原因我们在13年离婚,女儿归我,但现在感情又好起来,正准备复婚,今天检查她又怀孕了,她是家里的独女,我们很想要,但未满间隔四年政策,抚养费应该交,担心影响到工作,就想请问我们这种情况生下这个孩子对她的工作有影响吗?谢谢
网友,你好,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及第二十一条关于“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的规定,你们办理复婚手续后仍暂时不能申请再生育。如果生育了,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将依据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还将由有关部门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和《四川省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有关具体情况请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咨询。 如有疑问请咨询028-12356或028-38168955。
2015-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