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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牌或合法上路

2023-2-12 3:31:18发布10次查看ip:发布人:
涵江地区现在已对电动车不实行上牌,特别是超标电动车。请问现在超标电动车是否可以合法上路?如个人驾驶方式符合交通法规,应可给予合法上路才对。如果不能合法上路,现在又实行不上牌,这对人民群众是一大困扰。个人建议如要严禁超标电动车上路,应是从源头开始,取缔电动车生产商至销售商的整个超标电动车供应链,才能真正意义上杜绝超标电动车上路。否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而已,也会让人认为执法只会拍苍蝇,而不敢动老虎。
黄先生你好!
1.根据《莆田市非机动车通行管理规定》(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过渡期内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过渡期满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一经发现,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2.根据《莆田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办法》(2014年8月14日起施行)第九条 2014年4月24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应于201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提供车辆的合法证明、凭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领取超标电动车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使用期限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第十四条 2014年4月24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不予办理登记。
关于“个人建议如要严禁超标电动车上路,应是从源头开始,取缔电动车生产商至销售商的整个超标电动车供应链,才能真正意义上杜绝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建议,不属于交警部门管理职能,请转质检、工商部门处理。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莆田市公安局于 2016-1-7 08:29回复)
  为规范非机动车销售管理,维护非机动车市场经营秩序和道路安全,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于2014年8月印发《莆田市非机动车销售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自2014年8月18日起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市销售并重点打击流通环节违法经营非机动车行为。如您发现商家有销售超标电动车行为的,欢迎致电莆田市工商局12315举报,我局将竭诚为您服务,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莆田市工商局于 2016-1-13 10:1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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