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该如何买?由谁买?哪里买
2023-2-11 12:35:51发布9次查看ip:发布人:
周书记: 您好!我是雁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想咨询生育保险事宜,由于多次咨询遭到了各部门推诿,不得不给您写信,希望能协调解决。
据我所知,雁江区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均没有购买生育保险。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规定,职工是应该享受五险一金待遇的。
医保局认为,他们只负责生病住院报销,但生病住院和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完全不通,医保和生育保险应该是五险一金的两个不同的种类。社保认为他们只负责企业,不负责在编人员。机保局也认为生育险不应该由他们负责。
国家开放二孩政策后,需要购买生育保险的职工越来越多,我们不指望财政出钱来给我们购买,毕竟生育险不是每个职工都会用到,我们希望党委政府能告诉我们,生育保险究竟应该如何买?找哪个部门才能买?对于有需求的职工,购买保险费用单位是否可以报销?
现在我们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少,我希望在规范津补贴的同时,能恢复我们职工最基本,最普通的保险待遇。
谢谢周书记,我代表所有要生小宝宝的母亲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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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职工生育保险该如何买?由谁买?哪里买”网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你在《资阳网》“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专栏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社会保险是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五大保险的统称,相对应的经办机构是社保局(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就业局(失业保险)、医保局(医疗保险)、机保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均属于区人社局的直属局,他们各司其职经办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资阳市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的通知》(资人社发〔2013〕108号)文件精神第一条第二款“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职工,生育期间本人工资由财政拨付的,生育津贴不再支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财政发放了工资,则不再享受生育津贴,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顺产1800元,难产3600元,定额包干使用)。因我区财力问题,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均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除领取财政发放的工资外,生育医疗费用由区医保局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报销部份的82%进行报销后,剩余的18%再按补充医疗保险报销92%。
因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无论参加生育保险与否,其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都予以了保障,只是保障的渠道有所不同。如你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28-26921136咨询。
感谢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6日
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都是企业按缴费基数0.7%买,个人不需缴费。我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也应该与此一致吧!取消社会保险双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也不会改得比企业职工还低吧!与企业职工一致已经是万福了。
很有可能是因为正处于双轨制改革的关键时刻,新老办法交替期间的空档,才出现楼主的说的情况。
国家产假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看规定,产假应该是社保负责,并没有限制企业职工或者是在职在编职工,那么在社保就应该可以购买,可是社保不让我们买,说不负责。单位也没有说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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