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信看到一条有关部门搞笑的公告,说的是汀州大院到中云广场这条路(汀四路)达不到通行标准,如果这路都达不到;那么请问有关部门,长汀有几条能达的到标准,那是不是就不要开了,3路车经过的这段住着一万多名群众,你们是否考虑到群众出行前往火车站的需要,由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这条路有乱放机动车的情况得不到治理,反而怪路不行,希望有关部门切实考虑百姓的需要,做到为民办事实!
黄幸辉:
您于6月24日投诉的“长汀3路公交不便民,交管部门不作为”收悉,现处理答复意见如下:
1、原3路公交车行驶区域桥下坝-汀州大院-中云广场段的确存在道路通行条件差,大型公交车转弯视线不畅,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半年多的通行实践证明:该路段路小、弯急,不适于大型公交车通行,秉着对乘客安全负责的态度,结合3路车班次运行密度需求,宏祥公交公司根据群众意见提出变更优化路线要求,并按进行程序报批,符合工作规范要求。
2、您文中提出“有关部门不作为,这条路有乱放机动车的情况”确实存在,也影响了公交车出行,但根据政府部门职责划分,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不属交通运输部门职权管辖范围。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汀县交通局于 2016-7-7 09:19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