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龙岩市人民政府:
经走访调查发现,龙岩市所区县的新设立的公司均会到龙岩市安景印章防伪技术有限公司刻立法人、组织、个体户的印章,印章成本高180元,印油为20元;
1、听说为市公安局唯一指定,还有传说是国有的?为什么只能指定他家呢?是否涉嫌行政许可法违法?
2、最要命的是买回印油为每瓶20元(约10ML),其远高于市场价格,不知道是否有物价局批准?可否公开文件?京东商城同类仅为4.9元,http://item.jd.com/588089.html,建议市发改委物价局进行检查,涉嫌利用垄断地位,抬高价格?
3、无论是委托生产,或自行生产,但事实是其所出售的10ML的印油为三无产品,建议市质监局或新罗分局、市工商局或新罗区工商局是否进行工厂和市场检查?瓶身无厂商、产地、生产日期、容量、保质期,型号、配方等,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无任何标识不得生产、上市销售?
4、建议公司所刻印章的型号及适应用的印章油;
由于涉及部门较多,有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建议信访部门将此事予以重视,务必给予跟踪落实;最好,提议市纪委予以界入调查。
谢谢
您好!
为加强印章业务治安管理,推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0]36号)、《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2003]43号)、《龙岩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龙岩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办[2004]86号)的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定名称公章及冠以法定名称的财务、合同、发票、税务、报关、商检、鉴定等业务专用章,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名章,均应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2002年5月福州海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开发的“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被省公安厅选为福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选用软件,2004年5月龙岩市保安服务公司与福州海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组建了龙岩市安景印章防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龙岩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2004年7月龙岩市安景印章防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经省公安厅同意取得了印章《特种行业许可证》(闽公综[2004]20号)。龙岩市安景印章防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仅负责龙岩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维护等工作,还是龙岩市唯一一家取得省、市公安部门许可制作和销售防伪印章公司。
2005年和2006年我局针对群众反映该公司垄断龙岩印章市场且印章价格贵的情况开展过两次调查。对于垄断市场一说,市公安局对此表示,由于刻印公章属于特种行业,有较高的技术门槛,相关企业只有在取得省、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才能开展防伪公章制作业务,截止到2014年我市只有龙岩市安景印章防伪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才具有制作防伪印章的相关资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福建省定价目录》的文件精神,印章及印油销售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内,不属于物价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而是属于市场调节价商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我局也曾多次向上级部门省物价局反映防伪印章、印油垄断销售的价格问题,省物价局表示未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无权制定防伪印章、印油销售价格。
印章制作企业的管理和审批权限都在公安部门,建议公安部门积极培育印章制作公司,帮助相关企业取得省、市公安部门的印章制作许可,并将其制作的印章纳入龙岩市印章治安信息系统管理,打破龙岩防伪印章市场垄断的局面,降低防伪印章制作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于 2014-9-22 17:17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