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2日向劳动监察投诉用人单位补缴社保问题,10月8日左右监察那里叫我签收了告知书,告知本人“该单位已按照我局的整改要求于2015年9月18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你进行了登记申报”,本人签收当时就表明“社保都还没有补好,怎么就叫为我进行了登记申报”,那天是去了一趟,由于那单位准备资料有问题不充足,还没补缴成功,然后又有其中两个月的工资要等裁决书确定,10月19日裁决书已出,已告知监察部门,监察部门于10月30日也再次通知用人单位补缴,本人在监察部门做完工作后也多次打电话跟用人单位沟通社保补缴问题,用人单位仍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去补,迄今为止,补缴问题已拖延了3个多月,仍然没有一个结果,请问,本人该如何维权?投诉了跟没投诉一样,实质问题没有解决,用人单位也没有整改好。
您好,请问您是向哪个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详细咨询处理情况。
2015-11-03 16:2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