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先生来电反映,于2014年8月18日在宁德自来水公司,看到水源使用化学品消毒,使用化学品二氧化氯发生器,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JD28931-2012该文件在2013年5月11日实施,53、54、86有强制性条款,其中53条明显指出氯酸钠具备二氧化氯发生器用于饮用水消毒时应配备相关分离装置将二氧化氯运于其他物质进行分离并将分离出的氯酸盐等进行相关处置,但是自来水公司并没有按这条条例处置,同时监督管材、药品、有没有涉水许可证,为我们百姓的用水健康,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目前我司水厂所使用的消毒设备都是向有资质的生产厂家购买的,都经国家权威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取得涉水产品许可证和国家批件的,一切手续齐全,请用户放心。
(宁德市自来水公司于 2014-8-21 17:12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