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金清镇联盟村17区11号北面15米处,林青云未经审批在良田上搭建住房,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浪费国土资源,要求处理。
你于10月2日向台州市12345电话反映,要求解决金清镇联盟村违建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10月9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我镇城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你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户主的抢建行为被制止,现已处于停建状态。联系电话:82882439金清镇城建监察中队2017年10月16日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人民政府 2017/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