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长张地政府说要开发生态旅游村,已经征收了两次我家的地,那些都是家里种菜的地~没有知会也没有补偿,直接挖了说政府要种油菜花。现在说要烧了我家种了几百颗树的地,他们要种果树。种什么树也没什么区别,为什么种了好几年的树要烧了种果树呢?卖的钱都是政府的几个公务员再收也没我们什么事。几亩的地不反应不赔偿,说了就给两三百的赔偿。求解!
经过长汀县铁长乡张地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经过村民同意:对抛荒地进行土地集约流转,用于种植水果;对流转地作出合理的补偿,每年以300元/亩的价格补偿,对种植2—3年失管、难以成活的苗木也作合理补偿,杉树苗以11元/株、油茶苗以18元/株进行补偿。(长汀县铁长乡人民政府于 2015-2-15 16:12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