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汀县新民街17号的业主,我家的房子因危房由县政府组建的四大街区办保扶办公室批准可以由土墙改为砖墙,现在相关部门的批复是我的房子改造要申请二次改造,而且墙体改造也变成了修复,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忙处理
邱先生:
您好!贵户房屋坐落于新民街17号,位于店头街与南大街之间的连接街道新民街上,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也是旅游景点重点开发建设的U字型街区项目,目前,新民街和南大街沿街立面整治工作正按保护规划实施推进中。主要由我县四大街区保护修复开发办公室专职负责保护修复、开发建设和管理。四大街区保护修复开发办公室作出了《新民街17号房屋改造会议纪要》、《关于对新民街17号丘宅改造报告的答复意见书》,对您户的房屋修复从房屋立面要求、结构形式、修复部位及用材做法都给予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您户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和东西两面墙体修缮。但您户在修复时将原房屋墙体屋架全部拆除,违背了进行保护修复的初衷。您户在重新构筑房屋基础建造时,因未办理相关的建设手续,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制止。
关于你户房屋修复手续办理问题,我局在2016年3月以《汀建信[2016]26号》文作出了处理答复意见书,但您户至今尚未提交相关材料前来申报办理。现再次予以告知,请您户依据新民街沿街整治及保护规划要求,提出修复方案和施工图件,报四大街区保护修复开发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备齐土地房屋产权证明、相邻协议和经审核同意的修复方案图件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办理修复建设许可。感谢您的来信!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 5月 13日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 2016-5-13 09:37回复)
